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导师基本职责

2016-08-23 来源: 本站原创 [ 字体: ]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院研究生培养规范化,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有关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研究生导师基本职责明确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应有为国家培养人才的责任感,教书育人,尤其要重视身教、育人和思想意识及道德品质的培养、关心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健康的成长。

二、每年根据分配的招生名额,填报招生目录(包括研究方向、导师组名单、外语考试语种、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书名称、版次、出版单位),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上报教学处。

三、按研究生处统一布置,承担招生复试工作。

四、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课程设置和学分分配实施办法》的要求,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指导研究生选课,新生选课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周内完成选课,其他课程在每学期结束前二周,根据培养计划及研究生处公布的下学期开课计划选课。

第一学期第12周至寒假结束前为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临床前期训练课时间。研究生在本阶段的主要学习任务为,每天上午跟随导师到其所在科室进行临床前期训练(不直接安排管床和值班),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安排临床医技与技能训练课程的学习,导师要做好研究生的临床前期训练的学习指导工作。

五、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根据所属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制定好“研究生培养计划”,其中要对研究生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科研选题、论文工作等项内容有明确规定,培养临床专业学位的研究生还应明确临床轮训的科室及时间、轮训应达到的要求,培养计划制定后,经教研室审查,报主管院长批准后一式二份交教学处,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应留有副本,以便按计划进行,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随意改动。

六、研究生入学第三学期,导师应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除了邀请教研室有关人员外,应邀请相关科室业务专家1—2人,对研究生选题的范围、科学依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的可行性和先进性作出评议。开题报告通过后,指导研究生制定论文计划。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论文工作。

七、积极参与研究生轮训过程的管理

①督促研究生按轮训计划自觉到各科室轮训,不得随意缺勤或更改轮训科室。

②研究生每轮换一个科室,导师应主动与研究生新到科室的科主任、带教指导老师取得联系,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并协商好有关培养问题。

③定期检查研究生轮训情况,研究生所到每个科室,导师至少检查2次,并随时了解和解决轮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建立定期师生见面制度,每月至少召集研究生一次,了解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随时掌握研究生的去向。

九、加强对研究生论文工作的指导

从选题、文献综述、开题准备、资料搜集、病例搜集、实验设计、最后统计到论文书写各个环节,均应给予切实的指导,严格把关,提高论文质量。

十、论文答辩工作

组织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并于答辩前一个月提出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名单的建议。

十一、安排研究生跟师出诊每年≥30次,培养研究生临床思维能力,并应有跟诊记录,同时指导研究生整理导师临床经验。

十二、承担一定的授课任务(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及进修生。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专题讲座等)。

十三、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科研条件,合理使用业务经费。

十四、实事求是,对研究生的奖惩及毕业研究生就业提出意见。

十五、研究生轮训结束后,博士和硕士均要安排在导师所在科室进行专科培养至少6个月,研究生进入科室培养阶段,导师不宜长期(半年以上)出国,短期出国期间要安排好专人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十六、导师如不能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培养任务或近期内有长期出国任务,应暂停招生。

以上规定未详事宜,按《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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