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人员范围
医院常年招聘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各类专业卫生人才。包括但不局限于中医、西医的各如下专业和亚专业: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康复、麻醉、精神卫生、心理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检验、医学影像、护理等各类卫生专业和医院行政管理类人才。
二、人才待遇(人才条件后附)
1. “高层次人才”及“卫生优秀青年人才”:按《浦东新区关于促进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奖励。
政策网址链接:https://rczc.pudong.gov.cn/
其中,卫生高层次人才(A类)奖励金额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卫生高层次人才(B、C、D类)奖励金额为600万元至200万元;卫生优秀青年人才(A、B类)奖励金额为50万元至30万元。
2. “学科梯队人才”:按医院《学科引进人才补贴标准》给予500万至30万引进人才待遇。
3. “以上各类人才其他待遇”:按相应政策提供人才公寓、学科发展平台、科研启动基金、职称破格晋升、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及办理上海户口。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
(中医、西医等各学科专业)
分类 |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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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高 层 次 人 才 |
A类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国家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
B类 |
经国家或省部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医大师、上海市领 军人才培养计划等相当层面的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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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经国家或省部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名中医等相当层面的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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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入选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或者同级别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3.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或临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者同级别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4.国家级专业学会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者省直辖市级专业学会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 5.在卫生健康相关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
四、“卫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条件
(中医、西医等各学科专业)
分类 |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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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优秀 青年 人才 |
A 类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 2.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及以上,并且发表较高影响力的 SCI 专业论文。 论文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非共同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发表 SCI 专业论文 2 篇,每篇影响因子≥10; (2)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非共同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发表 SCI 专业论文累积影响因子≥30。 |
B 类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五、“学科梯队人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中医、西医各学科专业)
1. 55周岁及以下;
2.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位、正高级职称(特别优秀者职称、学历可以放宽);
3.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曾担任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以放宽);
4. 临床、科研、教学综合能力突出,并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5.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两项:
(1)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同等级科研项目≥1 项;
(2)曾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的核心骨干成员,或省部级以上中医传承人或同等级;
(3)省部级以上学会或协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
(二) 学科骨干人才(中医、西医各学科专业)
1. 45周岁及以下;
2.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职称、学历可以放宽);
3.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临床业务能力出色,有特色或专长;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4.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一项:
(1)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 SCI论文≥3 篇或总 IF≥10分;
(2)省部级以上学会或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
(三) 医师类青年人才(中医、西医各学科专业)
1. 35周岁及以下;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相应学位、初级及以上职称;
3. 执业医师需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 专业领域业务能力出色,有特色或专长;具有一定的科研、教学能力;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优先。
(四) 医技类青年人才(药学、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
1. 35周岁及以下;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相应学位、初级及以上职称;
3. 取得岗位相关证书;
4. 专业领域业务能力出色,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优先。
(五)护理类青年人才(护理、助产等专业)
1. 35周岁及以下;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
3. 取得护士资格证、执业证;
4. 具有扎实的临床护理基础;良好的服务意识及沟通能力;护师及以上职称优先;有三甲医院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行政管理类青年人才(各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特别优秀者学历可以放宽);
3. 有二年及以上专业领域相关工作经历;
4. 中共党员优先;有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应聘方式
1. 电子简历(Word或PDF)发送至邮箱:hrqiyuan@163.com;邮件名格式为:专业-学历-姓名;
2. 扫描二维码登记应聘意向;
3.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张老师 陈老师 (021-58670066)
4.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大同路358号15号楼2楼组织人事处
5. 邮编:2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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