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个别网页博客及微信内容非法传播的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及法定代表人涉嫌贪腐的言论内容,均系造谣、捏造事实和恶意诽谤言论,对于文中实名提及的我院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肆意采取诽谤侮辱性语言贬低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并对我院的声誉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该帖文字已涉嫌构成诽谤罪及侵犯商业信誉罪。
因此我院严正声明如下:依据我国《刑法》、《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恶意捏造侮辱诽谤言论,或传播该等言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并已造成侵权伤害后果,对此违法行为我院已报警交由公安机关查实处理,特此声明告知所有传播该等信息的人员立即停止继续扩散并删除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否则将承担触犯刑法的一切后果并依法赔偿所造成的一切侵权损害后果!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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