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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程序

2016-06-22 来源: 本站原创 [ 字体: ]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程序

1.由申办者或主要研究者提出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申请。

2.伦理委员会秘书受理申请材料,以书面方式告知申请受理号,或告知申请材料需补充的缺项,以及与审查日期有关的提交补充材料的截止日期。

3.秘书负责通知会议日程。 

4.申请者阐述临床前研究概况,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及其依据的科学性,保护受试者权益与安全的措施,并回答伦理委员会委员的提问。

5.医学伦理委员会审评的项目如与委员会委员有关时,该委员应回避。

6.会议进入决定程序时,所属项目的主要研究者、申办者和独立顾问应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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